獲得批籌近一年后,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以下簡稱“漁業互助保險社”)獲批開業。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開業的批復》顯示,同意漁業互助保險社以及遼寧、大連、廣西、海南4家省級分社開業。
漁業對環境和漁業資源狀況具有高度的依賴性,是一種風險較高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以下簡稱“漁業互保協會”)官網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系統累計承保漁民1399.54萬人(次),承保漁船100.71萬艘(次),提供風險3.94萬億元,共計為1.45萬名死亡(失蹤)漁民、11.69萬名受傷漁民以及11.32萬艘全損或部分受損漁船支付經濟補償金78.22億元。不過,相較近3萬億元的全社會漁業經濟總產值、1700多萬的漁民而言,保險覆蓋范圍顯然遠遠不足。
業內人士表示,漁業互助保險社是我國第5張相互保險牌照,也是中國保險市場上的聚焦漁業風險的互助保險公司,是漁業互助保險重大體制改革的產物。其未來將為漁業從業者提供專屬保險服務和保險產品,進一步維護漁業從業群體的合法權益。
資料顯示,漁業互助保險不同于一般的由保險人繳納保費,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商業保險模式,而是由政府、保險組織(以漁業互保協會為主)、被保險人(漁業從業者)三方承擔一定的保險金額,按照漁業互保條款,由保險組織負責承保,漁業保險各部門相互配合,堅持“互助共濟”原則,減少漁業生產過程中損失的一種保險制度。在業務方面,銀保監會核準漁業互助保險社的業務范圍包括:漁業行業內的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銀保監會批準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漁業互助保險社遼寧、大連、廣西和海南分社的經營區域和業務范圍由中國漁業互助保險社授權決定。
一直以來,漁業互保協會在服務漁業發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次漁業互助保險社成立之前,我國的漁業互助業務是以漁業互保協會為主體展開的。在漁業互助保險社發起人中,漁業互保協會也是作為主發起會員之一。
資料顯示,漁業互保協會是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成立28年來,漁業互保協會及各地組織組成的漁業互助保險系統,業務范圍已經覆蓋所有沿海、主要內陸省份和港澳流動漁民。其業務類型主要涵蓋3類,包括漁船財產、漁民人身和水產養殖等保險服務。近年來,漁業互保協會積極探索新的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比如,搭建漁民金融服務平臺,破解漁民資金短缺難題;積極探索再保險途徑,與多家財產保險公司建立共保機制等。值得一提的是,關于漁業互助保險的改革前兩年已有政策支持。
為加快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工作,建立規范發展的漁業風險體系,2020年5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共同發布《關于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顯示,農業農村部會同銀保監會研究確定了“剝離協會保險業務,設立專業保險機構承接”的改革總體思路,形成了漁業互助保險系統整體改革方案。文件明確,漁業互保協會牽頭聯合有關。ㄊ校O業互保協會發起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漁業互助保險機構。遵循“互助共濟、服務漁業”的宗旨,開展漁業行業內的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再保險等經銀保監會核準的保險業務。